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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开展2010年春节后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03月08日

 

  为确保春节过后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预防、控制食源性疾病和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市食品药监局就节后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

  一、搞好宣传引导。主动联系新闻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指导各学校、托幼机构、工地采取制作展板、张贴宣传挂图、开设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学校、工地食品安全专干和食堂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增强其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强化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和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定责、纠责、问责落实到具体人。

  三、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经常性检查与突出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保证密度,突击性检查掌握好时机,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突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学校周边重点加大对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对小饭桌经营户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内外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分区、冷藏设施、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餐具消毒、食品加工流程、食品采购索证、食品原辅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托管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建筑工地食堂禁止采购和食用四季豆(梅豆角)、新鲜黄花菜、发芽土豆和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添加剂。

  五、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联络通畅、装备齐全、人员在位,一有情况能及时稳妥处置。

  六、及时通报讲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并按工作节点进行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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