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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2007年食品安全状况年度报告
2008年03月26日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系到政府的形象。食品安全状况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多年来,张家口市委市政府一贯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摆在重要的位置。认真落实国务院立足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方针,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对食品实行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经过努力,我市的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2007年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如下:

 

   食品产业状况

 

(一)食用农产品产业状况

我市粮食种植总面积643万亩,主要品种有玉米、莜麦、马铃薯、杂粮、杂豆,产量82315万公斤,产值215192万元(预计数)。

我市的主要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54万亩,主要品种有油料、瓜、菜类,产量484473万公斤,产值466450万元(预计数)。

全市经济林面积380多万亩,产量7.8亿多斤。果树新发展面积16万亩,果树树体改造面积达38万亩,花卉面积达5000多亩。常年果品产量35万吨,果品加工能力达到13万吨,贮藏保鲜能力达到5万吨。全市果品业综合产值16亿元,果农年均收入5.6亿元。全市有三分之一的农户涉及果品产业,54万人以果品业为主实现脱贫致富。葡萄、杏扁已初步形成了果工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格局,特别是葡萄产业已成为全省重点龙型经济之一。

(二)畜禽屠宰产业状况

2007年底,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31万吨、15万吨和100万吨,可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8%4%、和30%;牛、羊、猪、鸡饲养量分别可达到98万头、520万只、400万头和3500万只,分别比2006年增长5%-3.6%12%1%。畜牧业产值预计将达到70亿元,可比2006年增长5.8%,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比2006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

根据市情资源及经济基础分布状况,畜牧业主要养殖品种:奶牛(坝上、城郊、怀来—涿鹿);肉羊(坝上、阳原、蔚县、赤城);肉猪、蛋鸡(坝下平原、河川粮食主产区);肉鸡(怀来、涿鹿);皮兔(山区及西部丘陵地区)。

肉猪:屠宰量:160.8万头;屠宰方式:定点(检疫率100%);屠宰率:70.7%

鸡:屠宰量:691.43万只;屠宰方式:企业或农户;屠宰率:37.2%

牛:屠宰量:19.46万头;屠宰方式:企业或农户;屠宰率:69.5%

羊:屠宰量:208.3万只;屠宰方式:企业或农户;屠宰率:61.4%

(三)食品生产加工产业状况

我市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43家,年产值近4亿元;其中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有55;目前,243家企业的274种产品已全部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我市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900余家,从业人员2000余人,年产值近5000万元。

(四)食品流通产业状况

张家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6区(含察北、塞北管理区)、13县,辖区内共有食品经营户16824户,其中:县城以上的城市共有食品市场、集贸市场177家、超市和商场571家;乡镇、街道、社区有食杂店6461家;乡镇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有小食杂店、小摊点6317家。

(五)食品消费产业状况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监管餐饮业2771户,其中集体食堂数量608家。其中市直管辖39个餐饮单位,35个集体食堂,17所学校25个食堂。

(六)进出口食品状况

1、进口食品数量及总额

2007年全市进口企业进口食品总额为8885490美元,比2006年增长89.78%

2、出口食品企业数量、出口总额及主要类别

目前我市出口食品企业数量为8家,2007年出口总额为1603873美元,比2006年增长50.24%,主要类别为:酵母、食糖。

 

   食品安全状况

 

(一)主要指标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

1、               主要食品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2007年,我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我市食品行业各领域食品品种进行了多次抽检,其中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重点产品,突出微生物、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物质等重要指标,组织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各种强制性检验共计1000余个批次,合格率为90.1%。其中,啤酒、葡萄酒和乳粉连续三年合格率为100%;与百姓日常生活较为密切的小麦粉、糕点制品和熟肉制品的合格率均在91%以上,食品质量状况较为稳定。

一些主要食品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如下:

1)蔬菜:

2007年全年共抽检蔬菜样品2万多份,其中常规检测12种有机磷农药1124个样品,平均合格率98%。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产品合格率98.6%,比去年提高0.6个百分点。

其中1-8月市、县累计快速检测蔬菜样品20200份、合格率99%;市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定性定量分析蔬菜样品650多份,测定了甲胺磷 、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毒死埤、乙酰甲胺磷、久效磷、敌敌畏、乐果、水胺硫磷、杀螟硫磷共12项有机磷农药,合格率98%;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抽检552个、合格率98.2%,非认定蔬菜产地抽检65个、合格率97%,批发市场及超市市场抽检33个,合格率97%

9月份起,市农产品质量监测站按照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检测工作,按照制定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实施方案,共抽检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市内5个批发市场、超市市场,共计2341个样品。其中基地快速检测1800个样品、合格率100%,常规检测12种有机磷农药317个样品、4个超标、合格率98.7%;市场快速检测200个样品、合格率99%,常规检测157个样品,合格率96.81%。

2)果品:

2007年根据省林业局的安排,我市林业局和质检部门集中时间,对市区农贸批发市场以及涿鹿县、怀来县重点产地进行了抽样。结果,总抽测样品70个,按要求专程送检。经检验,我市果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5.7%。针对我市果品有违禁药物超标的情况,我市林业监管部门对不合格的样品进行了产地追踪,并查封、追回超标的果品,对产地全面检查了禁用药剂,并对果农进行安全教育。

3)禽蛋类:抽检25个批次,不合格5个;合格率80%

4)调味品:抽检了33个批次,其中10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69.7%,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防腐剂超标、食醋总酸低于标准要求、酱油的氨基酸态氮低于标准;主要原因是原辅料进货把关不严或不能严格按标准要求和正确的生产工艺进行组织生产。

5)速冻面米食品:抽检16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6)乳及乳制品:根据《2007年全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健康相关产品抽检计划,对我市不同品牌的乳饮料产品进行卫生监督抽检。检测项目蛋白质、糖精钠、苯甲酸,卫生部门抽检乳饮料产品20种,合格19种,不合格1种,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含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质检部门抽检乳制品50个批次,其中3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4%,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小企业在生产工艺上把关不严而导致酸度不合格。

7)饮用水:抽检纯净水及矿泉水15个批次,其中2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6.67%;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罐装过程中消毒杀菌不充分造成微生物超标。

8)酒类:白酒抽检了79个批次,其中11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6.08%;饮料酒抽检了50个批次,其中4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2%,不合格原因是没有按正确的生产工艺进行勾调。

9)小麦粉:小麦粉5个批次,合格率100%

10)熟肉制品:根据《2007全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餐饮业专项整治抽检计划,卫生监督部门对市直管、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餐饮单位冷拼间的熟肉制品进行抽检,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随机抽检大、中、小型餐饮单位42家,抽检产品37份,合格19分,合格率51.35 %;质检部门抽检肉制品65个批次,其中7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9.23%,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原料进货把关不严或不能严格按正确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

11)糕点制品:月饼抽检91批次,不合格20个;合格率78%。其它糕点制品抽检118个批次,其中15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7.29%,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原辅料进货把关不严或生产工艺不规范,造成添加剂超标和水分不合格。

12)植物油:根据《2007年全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健康相关产品抽检计划,卫生监督部门共抽检烹调植物油25份,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合格24份,不合格1份,合格率96%。质检部门抽检食用油11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2、食用农产品环境监测情况

2001年开始,市农业局对全市百万亩蔬菜基地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至2004年共完成环评面积109万亩,其中107万亩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标准。在此基础上,我市建立起百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并设立100个监测点,定期对蔬菜产品进行检测,保证我市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环境及产品质量。

2006年伴随无公害基地复审,对无公害农产品环境基地进行重新评价,共抽检土壤样品112份,水样56份,产品113个。检测结果证明,我市百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无公害生产标准。

2007年对张北县、宣化县申报的3块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共计5万亩)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共取土壤样品18份、水样6份,检测结果证明,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无公害生产标准。

河北省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对我市果品基地进行了水、土、气取样,分别进行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执行标准。

3、畜禽疫病监测情况

我市的畜禽疫病监测工作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兽医站)为技术核心,以3个国家级(张北、怀来、涿鹿)和2个省级(沽源、蔚县)动物疫病监测站为堡垒,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测报工作。另外,结合我市实际,以101个基层防检分站为依托,4594名村级动物疫病防疫协助员密切配合开展每年两次的牛羊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的人畜共患病检疫工作。

我市对奶牛每年进行一次布病、结核病普检,对检出的染疫牛进行扑杀,以保证奶源安全;肉食品动物出栏前都要经过检疫,并查看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识;凭防疫档案和免疫标识及检疫结果发放产地检疫证。畜禽养殖业及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完成启动,20081月正式开展。

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注射共完成鸡1444.1万只、鸭3万只、鹅24.02万只,免疫率达到100%。口蹄疫防治共完成猪127.32万口、牛61.53万头、羊212.73万只,免疫率达到100%。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注射完成鸡1444.1万只、鸭3万只、鹅24.02万只,免疫率达到100%。口蹄疫防治共完成猪94.31万口、牛50.53万头、羊232.73万只,免疫率达到100%

4、食品添加剂及污染物监测情况

张家口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重工业不发达。由于工业企业较少,污染源也较少。污染物和污染源由各农业、果品、畜禽无公害生产基地进行监测。

食品添加剂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我市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5]182号)文件规定,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在与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签订的质量承诺书中承诺不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生产的复合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且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要将复合添加剂的成分和含量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情况的台帐,并定期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并且要在与当地质监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滥用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5、食源性疾病监测情况

2005年我市完成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原卫生防疫站职能分别由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持,由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未完工,影响了监督抽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6、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含食物中毒)监测情况

本年度内我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情况

根据《河北省设区市城区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汇总问卷调查结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主要食品安全问题及原因分析

几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食品行业的产业水平虽然有较大提升,但其总体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问题主要表现为:

1、食品产业结构不够合理。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对于可食用农产品的需求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市场的发展需求越来越多的产品退出直接销售或初加工包装的行列。而我市的食品工业的发展还远不能适应,大多数产品仍是以冷藏保鲜为主要手段进行远距离运输、销售,脱水、速冻等深加工手段仍十分有限。从行业结构上看,我市食品粗加工多,深加工和精加工少,食品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开发。例如,蔬菜、肉类、杏扁、葡萄、燕麦等;从产品结构上看,产品品种少、档次低、包装差,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2种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企业规模小、小作坊所占比例数偏高。

我市的种养殖户和生产企业大多都属于分散型小规模经营,无法对所有产品进行统一的安全性控制。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和经营户共计1132家,其中近80%为家庭式加工小作坊,规模企业仅为总数的4.9%这种方式对于科学的集约化生产管理来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不利于更好的适应市场对规模生产和品牌效益的要求,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这就使得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小,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弱,特别是带有区域性特色食品的品牌培育工作滞后,缺乏生机与活力。

3、技术推广及法律知识普及的力度仍然不够。

农林业生产及畜产品、水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可采取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措施,降低硝酸盐、亚硝酸盐在产品中的累积,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在品种的引进、培育、改良和繁殖方面引进大量的先进技术,如何把这些技术更多的传授给农民,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同时对于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添加剂的合理合法使用也需要对生产户进行更多的普法教育。

4、产地环境受污染和有害物质残留造成产品存在一定的风险。

我市目前仍是以经济发展为主要重点,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还有一定的欠缺,因此工业发展(尤其是工业“三废”的排放)对于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水、土、气)有很大影响。如工业污水的直接排放造成下游水源的污染,从而使下游农田受到间接污染,使农产品和水产品中重金属元素含量偏高,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超标。高氮高磷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土壤中亚硝酸盐的积累或磷在产品中的过量积累。

另外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以及水果消毒剂、保鲜剂的不合理使用使产品存在有害物质残留。在蔬菜种植过程中,为单纯追求产量和外观而违规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使农产品中有毒物质大量残留,畜牧养殖业中对于饲料添加剂的不合理使用,水产养殖中对于消毒剂的违规使用以及水果在销售过程中违规或过量使用保鲜剂都是产品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重要原因。

5、我市的经济环境对于饮食安全有一定制约。

我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各县区的餐饮行业卫生设施陈旧、落后,很难达到规范要求。如我市坝上各县普遍使用室内添煤掏灰灶,甚至一些承担重大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也是如此。因此餐饮单位卫生的量化分级工作在实际中很难完全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随着我市的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接待任务日益增多,造成消费者(尤其是外地游客或外宾)对餐饮行业卫生的较高要求与我市目前的卫生状况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6、生产和经营单位对于利润的追求高于对质量安全的要求。

由于我市仍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生产和经营单位仍把对于利益的追求放在首位,因此普遍存在有以下问题:一是索票、索证、进(销)货台帐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个别单位对于食品的存放不完全合乎要求,需冷藏的却在常温条件下放置,这样将使保质期毫无意义;三是食品经营者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四是有原辅料进货把关不严、不完全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无出厂检验等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不严格的问题;五是对于不合格产品无合理的处理方式,厂内对于卫生(包括场地、设备、操作人员个人卫生和身体健康)要求不严格;六是食品加工小作坊无证照经营情况突出,据我们调查摸底,全市900余家小作坊中,近50%没有卫生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

 

 

   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一)日常监管情况

1、初级农产品监管

(1)                     蔬菜类产品监管:

蔬菜类产品由我市农业局下属三个站负责生产环节的全程监管,一是植保站,负责农药市场管理,禁止国家禁用农药的销售和使用;二是蔬菜站,负责制定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操作规程的地方标准;三是农产品质量管理站,我市农产品质量监测站成立于20016月,投资130多万元,配置有气相色谱、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紫外可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等大型精密分析仪器30多台,可以完成50多种农药残留、20多种重金属及硝酸盐、亚硝酸盐的定性定量分析,另外还配置有农药残留速测仪8台。具体监管措施有:(一)对认证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建立了以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抽检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二)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所有基地竖立标识牌、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三)积极推行“十户联防”制度,逐步完善初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四)加强与北京合作,实施“场地挂钩”;(五)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及绿色食品认证。

2007年,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加强了监管、检测力度,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和市区3个批发市场已100%纳入安全监测范围。全年共抽检蔬菜样品2万多份,其中常规检测12种有机磷农药1124个样品,平均合格率98%。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产品合格率98.6%,比去年提高0.6个百分点。

进出我市的主要蔬菜品种,在2006年认证无公害蔬菜之后,全部实行带标志上市。对通过认定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全部实行产前、产中、产后随机抽样检验检测。在推行产地编码制度和农户联保制度方面,全市已完成12个县区的产地编码,其中5个县取得了省颁发的产地编码印章。

市农业产品质量监测站负责进出我市及自产的上市蔬菜质量监测,制定全市无公害蔬菜检测方案,明确市、县检测机构的任务及分工。市站在全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市区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市场设置120个监测点,每月定期随机抽检样品;县级站负责本地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监测,每万亩每月抽检一次,每次检测样品总数不低于200个,确保我市上市和进出口蔬菜的质量安全。

(2)                     畜禽类产品监管

根据部门职责权限,畜禽类产品由市畜牧水产局进行监管,2007年,我市在畜禽养殖环节(初级畜产品)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并从20078月-12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畜禽类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12月畜禽类产品七个100%目标全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顺利结束。七个工作目标为: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检查率要达到100%,畜禽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要达到100%;种畜禽生产单位100%要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国家级、省级种畜生产单位监管率要达到100%;基本解决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杜绝类似红心鸭蛋问题的发生;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畜产品获证企业、城区主要畜产品批发市场要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畜产品监测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要达到100%,全市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区水产品质量监管率要达到100%

全市共有505名畜禽产品(防检分站)执法人员工作在基层第一线,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有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检查,并换发经营许可证,以规范兽药经营企业,使其逐步达到GSP标准。对全市的兽药生物制品,一律实行专营制度,所有的动物用疫苗全部由省统一采购,市县乡逐级供应,保障畜禽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

我市的生猪已100%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对检出的病害肉100%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还将推进牛羊鸡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管理模式。

2007年,为切实加强对畜禽肉类市场的监管力度,针对今年猪肉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我市商务部门重点对畜禽肉品市场进行了整治,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市商务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邓超明任组长、商务局9个处室、各县区商务局主管局长为组员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张家口市商务局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张家口市商务局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和《张家口市畜禽屠宰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全市商务系统100%完成了层层签订责任书,省商务厅与市商务局签订了责任书,市商务局与二十个县区商务局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区商务局与所有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定点屠宰企业100%都签订了放心肉承诺书。要求全市商务系统定点办和各定点屠宰企业切实贯彻 “人员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执法检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到位”的“五个到位”工作标准,使我市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市商务系统还采取了由局领导分工包片各县区,督导检查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同时采取明查和暗访两种形式,由定点办配合,组织督导组到各县区检查了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3家牛羊屠宰厂、2个鸡屠宰厂和3个生猪养殖场。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条件及管理情况,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按照规定生产经营的,一律限期整改或关闭,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管理制度范本》,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所有管理制度和放心肉承诺书必须上墙,并组织企业的干部职工学习,抓好落实。

2、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主要由我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几年来,经过全市质监系统的共同努力,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体水平有了显著好转,尤其是今年自823国务院召开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后,我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的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首先是在监管过程中突出三个重点环节,确保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抓好原辅材料进厂关,坚决杜绝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进入生产加工领域,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关键控制点的质量监控,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能够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特别是加强了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有效遏制了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多发势头。三是把好出厂检验关,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做好出厂检验,真正做到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质量安全。

其次是在监管方式上实施分类监管,推进小作坊治理整顿。在小作坊治理整顿中,我们始终坚持打击与扶持相集合、规范与提高相结合,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于无证照、条件极差、问题严重、根本没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证照不全、存在一定问题的加工小作坊则限期整改;而对于有一定基础、守法经营的小作坊积极帮助其完善条件、提高能力,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2007年,有12家小作坊通过完善条件,提高能力,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同时也有117家小作坊因为不具备基本的质量安全保证条件而被依法取缔。

在监管理念上实行认真规范质量安全档案,建立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质量安全档案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强化意识,实现规范化管理,对产品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的基础。为此,我们制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档案管理规定》和《关于督促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档案的通知》,短时间之内帮助全市近700家食品生产企业、加工作坊完善了质量安全档案,特别是原辅材料采购验收、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检验和销售等记录,从而确保生产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流向等重要信息有据可查。

 3、流通环节监管

我市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主要落实在各基层工商所,为此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是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强化日常监管。各基层工商所均建立了食品市场“六查六看”巡查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制度”等各项制度,并对各自辖区内食品经营户单独设立了台账,实行“一户一卡”,并进行了信用分类。

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初召开了2007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曹新华为组长、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赵志强为副组长、有关执法处室、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党组书记、局长曹新华还与各县区一把手签订了《2007年食品安全责任状》。各县局、区分局也均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一把手与各基层工商所所长、所长与具体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责任人与监管的食品经营户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目标和方向,做到了食品安全监管区域明确、网络管理、责任到人,确保监管执法工作到位,切实提高了食品监管效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靠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作用,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一是着力落实“六查六看”,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各基层工商所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了对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品种的检查扩大巡查范围,增加巡查频次。尤其是近期以来针对猪肉、禽蛋价格上涨,各工商所对此进行重点清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经济户口管理。我局进一步推进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各级工商部门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规范主体资格,依法清理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28家。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信用分类系统中自动予以降级,并强化巡查和监管力度,完善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加强了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强化主体准入,加强日常监管。依托各县局、区分局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规范主体资格。以城市社区、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主要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特别是抓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和农村消费比较集中场所的集中整治,加强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等“五小”的监管,确保城乡食品消费安全。四是严格规范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强化日常监管。要求各基层工商所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河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的要求,全面检查和提高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监管行为,做到“五个到位”。即: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及预警和应急处置到位。五是通过强化企业自律,树立示范典型。为规范食品经营企业行为,我们狠抓了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设,督导食品经营者按照经营规模和类型相应建立自律制度,并加大了督导和检查力度,截至目前,我市较大规模的食品经营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自律制度建立率达到了95%以上。并且为引导食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树立典型示范作用,我市在3.15期间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开展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放心单位”评选活动。全市共评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单位”28家,“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放心单位”7 家。通过评选提高了食品经销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自律,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典型,发挥示范单位市场导向作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六是积极发挥食品快速监测设备和维权网路平台作用,净化食品市场,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充分发挥食品快速监测设备作用,进行食品质量监测。目前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拥有快速监测车一辆,有三个县、区有快速监测设备,在今年上半年我们充分发挥了这些设备的作用,利用市场巡查和抽检相结合、抽检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相结合、快速检测和送检相结合的手段加大了食品监测的范围和数量,有效的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并充分发挥了各县区12315和农村“一会两站”申诉举报作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1)卫生许可证发放:

我市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主要是落实在卫生监督部门,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发放均在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大厅卫生局窗口办理,餐饮经营单位的现场验收工作由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人员承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场验收后,制作验收报告,行政审批大厅根据验收报告决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2)量化分级管理状况:

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方案,我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从2004年开始,陆续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大中型餐饮业,100300平米小型餐饮业,100平米以下小型餐饮业,3000平米以上食品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桶装水、熟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植物油生产企业,根据卫生许可和一年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督的频率。评为A级,进行简化监督,每年2次;评为B级,进行常规监督,每年四次;评为C级,进行强化监督,每年六次;评为D级,不予许可或次年不予年审复核。

截止到20076月底,全市对219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A级单位7家、B级单位80家、C级单位117家、D级单位15家;对595300平米以下餐饮业进行量化,评定B级单位57家、C级单位266家、D级单位272家;对93000平米以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量化,评定A级单位1家、B级单位6家、C级单位2家,对382个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进行量化,评定A级单位1家、B级单位49家、C级单位202家、D级单位130家;对8家桶装水、14家熟肉制品、12家奶制品、6家调味品、12家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量化,评定A级单位4家(桶装水1家、熟肉制品生产企业1家、奶制品生产企业2家)、B级单位24家(桶装水生产企业6家、熟肉制品生产企业5家、奶制品生产企业6家、调味品生产企业4家、植物油生产企业3家)、C级单位24家(桶装水生产企业1家、熟肉制品生产企业8家、奶制品生产企业4家、调味品生产企业2家、植物油生产企业9家)。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有能力上A级的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指导,提升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卫生水平,做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要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食品卫生等级标牌”,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等级核定结果。

5、出入境环节监管

    我市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工作特性,采用前推后移的工作模式,重点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源头,例如肉食品主要抓对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注册等;我市是河北省蔬菜出口重点市,主要抓生产基地备案和农药采购、使用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做好日本、韩国、新加坡及香港市场蔬菜的农残检测信息收集,保证市场安全。同时,今年还出台了《出境蔬菜、水果农残检测管理规范》、《供港、澳蔬菜农残检测管理规范》等4个文件,使出口蔬菜检验检疫工作规范有序,为保证和提高出口蔬菜质量奠定了基础。二是抓好过程控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抓如甲胺磷、孔雀石绿、苏丹红等违禁农药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三是抓好终端检验检疫,保证出入境产品都经过严格的检验过程,切实保证了出入境的食品质量安全。2007年出口的28724吨蔬菜全部符合检验检疫标准,无一出现退货现象。

(二)专项、重大的食品监管活动

1、食品放心工程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政府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生活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也符合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市于20074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十项为民工程的通知》(张政[2007]11号),文件将食品放心工程继续列为“十项为民工程”之一。由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张家口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张食药安[2007]5)。该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全局,要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突出源头治理,抓好重点环节,坚持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的方针,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创新和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007年,我市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对蔬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的产地环境评价认定和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对猪肉、蛋、奶、蔬菜、果品、水产品的市场准许入制度;加快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建立3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强化畜禽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搞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养殖场、小区、专业户的免疫、消毒、监测等工作,口蹄疫及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流通和餐饮业的监督管理,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专项检查,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和私盐行为。工作重点分三个部分,一是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是农产品种植、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养殖、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和食品贸易、餐饮业等;重点企业是有违规记录企业和无证加工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二是重点区域为各类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及周边区域,农村及农村与城市结合区域;三是重点产品包括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乳制品、豆制品、禽产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可食用花卉、茶叶等。各部门仍按照《张家口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对于我市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安排开展工作。

在各部门的积级努力下,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进展顺利,保障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净化了我市食品安全环境。一是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实现了无公害生产基地和市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无公害蔬菜标准示范村试点工作开展顺利,初步建立蔬菜质量可追溯制度基础信息平台,对全市513县的产地编码工作进行了全面修改补漏工作,并选择张北、崇礼两县作为产地编码工作试点,将两县纳入河北省无公害蔬菜产地编码数据库,对新认定和复审的无公害生产基地及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实现了100%备案。二是无公害果品生产进一步规范。三是对饲料、兽药、动物检疫及免疫和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上市生猪实行严格检疫,做到了随到随检,有宰必检,确保上市肉品持证率达100%。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检疫率达到100%。四是生产环节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大力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一方面,使我市获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了大幅度提升;另一方面,也使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趋规范,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五是流通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结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年”、“一县一品专项整治”、“创建千百十工程”等活动,建立起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监管执法体系、信息化网路体系、市场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全市范围内较大规模的食品经营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自律制度建立率达到了95%以上。六是餐饮单位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继续大力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力度和对餐饮单位的抽检力度。七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分级工作稳步推进,严厉打击了“私盐”,保证老百姓吃上了放心盐。

2、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市按照《2007个河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托,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在2007年度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月份开展了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专项活动;二月份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工商局共同开展了在全市评选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食品安全放心单位,在流通行业树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典型,发挥示范单位市场导向作用;三月份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调查;四月份开展了“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月份省政府综合评价组到我市进行综合评价之后,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组织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张食药安[2007]4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0天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六月份组织我市直各有关部门参加了省政府在秦皇岛市举办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七月份针对暑期食品安全事故多发环节和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月活动;八月份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07]63号)文件之后,根据《2007年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我们又及时调整了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工作部署,保证全市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国务院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召开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之后,市政府于九月一日印发了《张家口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张政[2007] 20号),在我市开展为期四个月、共涉及十个大方面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九月份针对我省石家庄、保定等地区发现的“肉疙瘩火腿”食物中毒事件,我市立即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熟肉制品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张食药安[2007]7号),要求全市工商、质监、卫生系统分别对农村集体食堂、中小餐饮单位、熟肉制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流通领域、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熟肉经销点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确保我市不出现此类事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国食药监办[2007]527号)文件后,我市立即将此文件转发到各县区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根据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职能,抓好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我市开展的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张家口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十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14100%目标和195%目标全部实现。(一)农业部门加强了对全市蔬菜基地和蔬菜交易场所的安全监控。共检验蔬菜样品2474个,其中基地快速检测1800个样品,合格率100%,常规检测12种有机磷农药317个样品,合格率98.74%;市场快速检测样品200个,合格率99%,常规检测157个样品,合格率96.81%

(二)畜牧水产部门开展了兽药、饲料、畜禽养殖、无公害畜产品等专项检查,共检查养殖企业1093个、无公害生产企业99个、兽药经营单位432个、动物检疫各类肉类市场300个;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起、违法案件19起,完成85个畜产品自检任务。(三)林业部门加大标准实施力度,成立了无公害果品基地环评专家小组,创建优势果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00,面积30万亩以上,全市果品基地符合无公害果品生产要求。全市112个农产品生产基地、3个蔬菜批发市场和1个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安全监测范围。(四)质监部门45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统一的《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全部建立了原辅材料进货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23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全部加贴了QS标志;开展了节日食品安全、肉制品质量安全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作坊进行了检查,查处各类案件185起;印制了3000余份《公开信》和《特别规定》发放至每一个生产企业手中;检查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使用单位32家,查处违法案件22起,查获不合格品2570件,我市没有玩具生产企业,在检查中没有发现“黑心娃娃”;全市142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解决了无证生产问题,基本杜绝特种设备无相关资质上岗作业问题;32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五)工商部门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年”等活动,印制分发了 “食品经营者购(销)台帐”和索票索证档案。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摸底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依法对全市183户无照经营户进行了取缔。全市555个县城以上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6461个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六)卫生部门对全市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违法案件44起,取缔无证经营33家,对无证经营单位查处率达到了100%;全市3379家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七)食药部门摸清了企业底数,全市有药品生产企业15家、药品批发法人企业23家、药品零售企业100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207家。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案件292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49份,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停产整顿1家。(八)商务部门把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作为重点,对全市所有生猪定点厂进行了检查,检查肉类摊点2400多个,打击私屠滥宰窝点6个,没收私屠滥宰肉1000多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全市共有屠宰点52个,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所有市场、超市、集体伙食单位、餐饮单位共计3934家,其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九)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了对检验检疫标志的监督管理,出口食品的包装已经全面实现了100%加贴检验检疫标识;35个出口蔬菜种植基地、49个出口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率达到100%在对进口产品清查中也没有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办和惩治力度,对2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查处。

3、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

我市根据《河北省设区市城区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召开了领导小组协调会,在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张家口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对落实该评价方案进行了专题部署,于200612月下旬至20071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对2006年全市20个县区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考核工作。我市将综合评价工作在2006年的基础上依据新方案,结合《张家口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年”活动的安排意见》和《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严格遵循了“客观公正,求真务实,以评促管,正确导向”的工作原则。通过综合评价,促进各部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综合评价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处级干部带队,由各业务科室科长及各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评价考核组,分五个组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实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听取各县区年度内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协会、学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区群众代表的意见;三是查看被考核县区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档案、文件、记录、各项制度等;四是实地抽查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畜禽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餐馆,集体食堂等。并结合明查暗访等形式,客观公正的对当地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此次评价工作于20074月结束,共评出阳原县、蔚县、宣化县、宣化区人民政府四个食品安全优胜单位和张北县、怀来县、桥西区、赤城县、崇礼县、涿鹿县人民政府六个食品安全先进单位,由市政府进行了通报表彰。通过这次评价工作,提高了各县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基层的工作向纵深开展。

为确保完成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科学评价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市政府办于20077月制定下发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张家口市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办字[2007]60号),将考核实施细则下发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又于20071226下发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进行督查和考核的通知》(政办字[2007]134号)要求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按照张家口市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内容进行,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于2008年年初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我市对各县区的考核工作于200817开始至120结束,考核结果共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次,无不合格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报请市政府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4、有关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活动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是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1617日连续下发的《关于查处“黑心肉”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对来自新乐市猪肉实行下架暂停销售的紧急通知》两个紧急通知,为防止“黑心肉”事件的发生,市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紧急清查病死猪肉活动。此次检查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肉品加工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门市摊点、宾馆、饭店和肉品冷冻冷藏储运库,展开拉网式全面清查,切实做到了不漏乡、不漏村、不漏市、不漏户。

二是在073.15期间与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开展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放心单位”评选活动。全市共评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单位”28家,“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放心单位”7 家。通过评选提高了食品经销企业食品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强化自律,在全市食品经营企业中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典型,发挥示范单位市场导向作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是积极开展“千百十工程”。即:每个市创建一千个农村“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一百个城市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和十个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市场。

四是结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年”、“一县一品专项整治”、“创建千百十工程”等活动,建立起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监管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体系、市场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为规范经营者自律,统一印制了3万本“食品经营者购(销)台帐和索票索证档案,由各辖区工商局分发到各食品经营户。

五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春绿”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冀工商[2007]31号)的安排部署,在4-6月份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春绿”专项执法行动,做到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的维护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六是开展了“红盾护考”,进行学校及周边食品环境的专项整治。为确保中考期间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严防考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在618开展为期一周的 “红盾护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活动,对全市范围内各中学的校内服务部、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进行监督、检查,清查校园内外的问题食品,为各校师生筑起了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围墙。

七是全面清查“肉疙瘩”火腿事件。93,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省工商局转来的“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追查可疑致病食品的函”后,市工商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并对此项清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局长曹新华也做出重要指示:食品安全是一项关乎民生的工作,尤其当前正值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决不允许类似“正定事件”在我市发生。副局长赵志强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区主管领导、消保科长、消保工作人员参加的紧急会议,并亲自部署;同时,由市局消保处向各县、区局连续下发对“肉疙瘩”火腿进行清查的紧急通知及内部明传,要求各县、区及时安排部署,彻底清查,并通过“一会两站”向农民消费者发出紧急通知及消费警示。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也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消费警示。

以上专项活动中,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95起,其中利用食品快速监测车检测食品138个批次,检测不合格食品95批次,全市共计罚没16.03万元。

2)卫生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卫生监督系统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管,截止到目前我市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一是全面推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食品原料进货溯源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把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和“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认识夏季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特殊性、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克服通常观念、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保持高度警惕性。今年以来,我市及各县区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所管辖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了多次常规检查。截至目前,出动监督人员472人次,出动车辆227台次,检查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饮单位53户,150-500平方米中型餐饮单位88户,1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单位1626户,检查学校食堂210个。重点检查了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情况,出入库台账建立情况,食品原料存放和使用情况,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滥用或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同时,对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69户次,责令整改249户次,罚款139户次,停业整顿5户,取缔13户。

二是结合各节日活动,高考、中考等敏感期,市县联动,对全市有重大接待任务的县区政府宾馆,旅游景点饭店、宾馆,规模以上饭店和在近三年内发生过食物中毒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主要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和对卫生监督意见的执行情况。通过检查,使全市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卫生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今年的整治行动采取了“三结合”方法,即:检查与督促相结合,监管与培训相结合,处罚与宣传相结合,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了广泛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是为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监督部门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依法开展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餐馆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消毒各环节卫生管理情况以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学校内部和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二是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学校二次供水和自备供水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消毒制度,对水质状况进行监督监测。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在怀来县举办了全市学校卫生工作培训班,培训市直及县城提供食宿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负责人190余名。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不仅要立足当前,还要着眼长远,要在日常工作中就为建立促进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带动企业尤其是食品加工业的结构调整,带动标准化建设,带动张家口市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发展。

全面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市质监部门做到“夯实一个基础,突出三个环节,全力构筑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链条”。夯实一个基础就是建立规范的“质量安全档案”。质量安全档案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对产品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的基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为此,市质监局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档案管理规定》,着力推进我市食品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工作。抽调百余名骨干力量,一对一服务,手把手地教,帮助全市所有食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档案,从而确保生产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流向等重要信息有据可查。同时,也使食品企业的日常管理更加规范,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初步建立起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突出三个环节,一是抓好原辅材料进厂关,坚决杜绝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进入生产加工领域,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关键控制点的质量监控,强化日常巡查,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能够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特别是加强了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有效遏制了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多发势头。三是把好出厂检验关,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做好出厂检验,真正做到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质量安全。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2007年的日常工作中还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一是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下乡村”和“食品安全进社区”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进城民工、少年儿童这些消费领域中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他们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系统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活动30余次,散发宣传单共计18000余张;二是深入宣贯国务院《特别规定》,举办专题培训班10余次,培训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600余人次。同时,还印制了2000余本《特别规定》发到每一个食品生产企业、加工作坊的手中,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为进一步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于1118在全市开展了以“关注质量安全 构建和谐张家口”为主题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各职能部门集中检查相结合形式进行,市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局和食药局等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均有参加。各部门编印并发放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资料6000余份,制作了20余块展牌,出动了4部便民检测车,向广大消费者介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常识、专项整治活动等内容,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提供现场免费检测服务。质监、药监部门特意带来了各种常用的真假食品、药品的样品,为消费者提供真假食品、药品的鉴别常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的同时,质监、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还派出执法人员深入附近企业、商场、超市、餐馆等进行了集中检查,并发放了致广大生产企业(销售、餐饮企业)的公开信。结合专项整治任务内容,质监部门对生产企业的生产必备条件、产品质量控制、质量档案、添加剂的使用、备案以及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工商部门对销售企业进货索证索票、食品进货台帐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卫生部门主要对餐饮企业的原材料进货索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上午4个小时的活动中,市各职能部门共接受咨询600余人次,检查生产、销售、餐饮等企业近30家,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了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活动受到市民的认可和社会的好评。
     
4)商务部门

今年我市商务部门的畜禽产品安全工作重点是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行为,对私宰“专业村”、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检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100多人次,检查重点区域重点单位56个,肉类摊点2400多个,打击私屠滥宰窝点6个,没收私屠滥宰肉1020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另外,我市根据省商务厅《关于调查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查、整顿和公示的紧急通知》精神,对本辖区内的所有生猪屠宰厂进行清查,采取有力措施,对凡是没有申报分级的更换新的牌证的生猪屠宰厂进行关闭,存在问题严重或不符合定点厂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也要关闭。凡是在专项整治中出现疏漏或出了问题的,以及年底完不成目标任务的,都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今年以来,我市商务部门加强了对畜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据统计,自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县、区商务系统共张贴通告3600余份,散发宣传材料6万余份,张贴各种宣传标语35条。

5)农业部门

我市农业部门在2007年深入开展了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同时,今年还加紧制(修)订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把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我市农业局协同质监局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工作,我市农业生产的地方标准制定、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标准化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只有以农业标准化为基础指导农业生产,才能不断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继续推进,3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已通过验收;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起草了4项省级地方标准并顺利通过审定,新制定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0项。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专项整治期间,我市怀来葡萄种植、沽源无公害错季蔬菜、察北奶牛养殖3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完成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验收。其中沽源错季蔬菜示范区标准化生产面积达16.5万亩,蔬菜优质率提高了35%,亩增产1000多公斤;怀来葡萄示范区葡萄种植标准化生产示范面积达15.3万亩,产量增加了1.5万吨,葡萄优质果率提高了22%。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也进展顺利,今年完成《马铃薯有机栽培技术规程》、《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宣化牛奶葡萄》、《坝上蔬菜 花椰菜栽培技术规程》等4项省级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并顺利通过审定;新制定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0项,包括蔚州小米、糊糊面、开口杏核、杏仁等土特产标准,以及谷子栽培技术、有机蔬菜栽培技术和畜牧标准等。在推广有机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过程中,坝上四县40余万亩马铃薯、燕麦和亚麻通过了“有机基地”认证,为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走出国门拓宽了道路。相关县区还进一步贯彻实施无公害蔬菜、食用菌、葡萄种植和奶牛、小尾寒羊养殖标准和规程,有力地推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目前,全市已发布、实施市级地方标准127项,全市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6)畜牧部门

2007年,我市畜牧水产部门不断加大对畜牧、水产品(尤其是初级畜产品)的日常监管力度,并从20078月-12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畜禽类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认真做好这次整治活动,市畜牧水产局成立了饲料、兽药、畜牧养殖、动物检疫、水产、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和奶源规范管理六个检查组,按照《张家口市畜牧水产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部门分工及职责,对全市畜牧生产重点区域、生产加工场所集中地点、市场经营地点的畜产品质量进行拉网式检查。从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抓起,提高生产的安全水平。

兽药检查组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全程监管,提高兽药质量水平。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兽药经营单位689次,查处违法事件26起。

饲料检查组对生产、经销企业添加“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违禁药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完成了对17个饲料的抽检任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检查生产企业88次;经营单位764次。

畜牧养殖组在全市规模养殖企业、种畜禽场和无公害认证单位中开展了针对养殖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大检查。共检查企业11654次;检查无公害认证企业172次;检查种畜禽单位24次。

动物检疫组重点检查动物生产及加工、销售产品检疫情况,重点对我市定点生猪加工企业进行严格检疫,对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畜禽一律不得屠宰上市,对合格检疫肉品按要求进行大证换小证,实行冷鲜肉一头一证。对上市生猪实行严格检疫,做到随到随检,有宰必检,确保上市肉品持证率达100%。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肉类市场542次。

水产组重点检查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领取情况,生产档案、用药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是否齐全,渔药使用制度是否完善,定期对养殖水质进行监测的情况。对经营和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对我市特色渔业生产基地赤城冷鱼养殖、阳原三马坊罗非鱼养殖和涿鹿鱼种养殖基地进行检查。

动物质量检测组在全市的屠宰、批发和农贸市场随机抽检100个样品,对猪肉、鸡肝中的氯霉素、磺胺、瘦肉精进行检测,向省送检样品65份,自检样品27份,检验结果尚未出来。奶源规范管理组对全市所收奶站和进行登记备案。

十一月份市畜牧水产局派出五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奶牛生产区、猪和鸡生产区的10个县区,在规模养殖场、种畜禽场、无公害认证单位、兽药经营单位、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经营单位等领域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生产、防疫、用药和治疗以及饲料生产、销售记录的备案。

察北奶牛养殖示范区建成后,单头奶牛年产量由4.5吨提高到6吨,农户鲜奶销售收入由03年的9000万元提高到15300多万元,并吸引了“蒙牛”、“圣元”等国内大企业的投资。在奶牛养殖示范区建设中,市畜牧局还与市质监局联合举办了“标准化奶牛小区建设知识”培训班,有效发挥了科技人员在标准实施方面的带头作用,提高了奶牛养殖系列标准的实施率和实施效果。

7)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2007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农产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检查是否符合备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兽药和从非备案种植养殖场收购原料问题;对存在违规问题的种植养殖场,吊销其备案资格。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漏检行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坚决打击买卖检验检疫单证,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非法行为。彻底堵塞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漏洞,对非法进口的一律退货或销毁。加强对进口水果、大豆、饲料、种子苗木、活动物等高风险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植物危险性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严格出口农产品食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全面实施对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和水生动物的注册登记制度,完善投入品的准入制度。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实行备案管理,完善种植养殖基地的疫情、疫病监测体系,完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保证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加强对进口农产品的查验,提高病虫害和有害有毒物质的检出率,严格来自疫区的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境旅客的检验检疫、调查处理及后续监管。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标准进行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进出口。到2007年年底,备案种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得到进一步规范;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

(三)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几年来,经过全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理顺了监管体制,但是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各部门均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持

我市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达19个,质监、卫生、工商、食药监、出入境、商务几乎都有检验检测设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74月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各部门大部分设备陈旧落后,且检验检测技术落后,缺乏专门的技术人才,整体都停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水平,而食品安全要求的检测项目繁多且精确度高,因此在实际监管工作中无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另外检验检测资源分散,亟待进一步整合。由于缺乏龙头企业,难以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种植模式,也给各级检测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2、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制约监管水平

我市及各县区多属于贫困地区,财政收入很难满足现在需要。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及重要品种质量抽检等方面需要地方资金支持。尽管各级政府及协调小组、小组办都已尽了最大努力,但经费仍难以得到保障。经费保障不到位仍是制约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开展的瓶颈,如市、县屠宰管理机构、执法机构都没有经费,缺少执法车辆和必备的执法装备。而今后定点执法的工作范围和区域从目前的生猪定点扩大到牛羊鸡定点屠宰,屠宰的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编制和经费却都没有得到落实。

3、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对薄弱

我市偏远山区较多,农村市场庞大,农民群众文化水平及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意识较差,这使得不法分子多将制假窝点设在农村,并将大部分假劣食品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及小卖店。而我市各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和装备相对薄弱,相对广大的农村市场,无可避免存在有监管漏洞,为不法分子提供有可乘之机。

4、缺乏配套的相关法律支持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部门多,问题各种各样,而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又不尽完善,不够配套,因而在具体执行中没有有力的法律支持,常出现种种困难。在国务院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后,执法情况有所好转;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有待加强,仍有借助法律不严密而执人情法、办人情案的情况发生,并且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体制,亟待《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

5、各部门之间缺乏及时的沟通和交流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不仅使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了损害,而且为以后的执法工作带来困难;并且各部门之间没有信息交流共享的平台,遇到复杂问题时不能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虽然我市已下发《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政办字[2006]6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张食药安办[2006]6号)要求各县、部门定期上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实现信息互联与共享,然而实际落实情况与监管现状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6、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与食品安全问题密切相关

我市的经济水平不高,制约着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消费水平和法律维权意识,在面临食品安全问题和事件时不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总体评价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张家口市委市政府一直坚持从源头狠抓食品质量安全,完善食品监管的各项基本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2007年,张家口市委市政府着力加强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四是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力度,五是推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六是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七是加大餐饮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八是全面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九是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十是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共同努力,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作为民心工程之一的食品放心工程扎实推进,与过去相比,各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全市形成了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政府和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截至目前,全市20个县区及下属乡镇全部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或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并实际开展了联合执法、联合检查、督查督办等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基本建成了监管责任网络体系,各县、乡(镇)行政村聘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了7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单位”和“28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了食品安全放心社区和食品安全放心乡镇,并在蔚县建设了建设南大街和蔚州镇前进路两条街道作为张家口市首批食品安全示范街试点,每县区均至少建立了一至两个农村食品放心店;将消费者协会建立范围延伸至乡镇一级,服务范围覆盖了所有乡镇,消费维权网络延伸到村。市县两级均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增强了各地增强了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目前,市主要职能部门都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各类投诉举报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已成为我市农产品种植养殖业的主体,农产品质量合格率持续上升。

近年来,我市的食品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效益稳步提高,2007年我市食品生产总值达4亿多元。全市食品总体合格率稳步提升,各县、区食品质量呈共同提高的格局,重点行业的食品质量达到较高水平。经过20079月至12月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市场上28大类百余种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是日常大量消费的重点行业的食品质量提高显著。进出口食品质量继续保持高水平,2007年我市出口的28724吨蔬菜全部符合检验检疫标准,无一出现退货现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最直接、最重要的消费品。我国政府是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多年来为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张家口还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包括消费水平、标准水平和食品生产的工业化水平,与发达地区和先进地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提高食品质量任重道远,我们要正确面对目前的机遇和挑战,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与全社会一起,为我市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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