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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通报黄酒产品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2007年09月09日

 黄酒是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发酵酒。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黄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5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规定,黄酒产品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50cfu/m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菌落总数实测值为44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8.8倍。

 

  2、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黄酒属于发酵酒,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发酵酒中不得添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甜蜜素。黄酒中添加甜味剂,会影响酒的真实属性,混淆黄酒的品质。

 

  3、非糖固形物低于标准规定。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非糖固形物低于标准规定。非糖固形物中含有糊精、蛋白质及其分解物、甘油、不挥发酸、灰分等物质,是酒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一类型的黄酒中非糖固形物越高,黄酒的品质越好、酒的口味越佳。

 

  4、标签标注不规范。产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主要途径,必须如实反映产品的真实信息。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产品名称不规范,标注已作废的标准、质量等级与执行标准不一致等。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吴江市利群酿造厂

精制糯米陈酿

豪客来

500ml/

2006-09-16

菌落总数、感官、标签(产品名称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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